1. 大连车祸原因,大连交通事故扣押摩托车能拿回来吗?
1. 可能无法拿回来。2. 因为大连交通事故扣押摩托车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如果摩托车涉及到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事故责任,警方有权扣押并进行相应处理。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缴纳罚款、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或者解决事故责任问题,才能够拿回摩托车。3. 如果摩托车涉及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了严重事故,可能需要进行司法程序处理,拿回摩托车的难度会增加。此外,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来进行操作,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来解决问题。
2. 大连宝马事故怎么赔偿?
根据中国的交通事故赔偿法规定,大连宝马事故的赔偿将根据责任划分和受害者的损失程度进行处理。
首先,责任方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精神损失等。受害者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索赔,或者通过民事诉讼向责任方追偿。
赔偿金额将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损失进行计算,包括医疗费用、工资损失、残疾赔偿等。
如果受害者死亡,其家属还可以获得丧葬费用和抚恤金等赔偿。赔偿的具体金额将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3. 目前其被罚款200元扣3分?
谢谢邀请回答,我是汽车与安全,生命安全守望者,大连这名司机如此霸道,竟敢占用对向车道逆向行驶,罚款200元,扣3月份,这个处罚对他来说是不有点太轻了,根据他的所作所为,应该严重罚他2000元钱,记12分都不多,因为他的行为太可恨。
逆向行驶:
你在行驶当中占用逆向车道行驶,这本来就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你这么做的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就不是这200块钱记三分的事儿了,甚至有可能要搭上某个人的生命,你竟敢还在车上叫嚣,骂人。你不觉得你的行为,有失身份吗?你不感觉到有点缺德吗?是谁把你惯成的如此霸道?你的眼里还有交通规则吗?
逆向行驶,辱骂交警,被拘10天:
我们做人不应该这样,我们应该遵守交通规则,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责任,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冒犯法律,忽视法律,交管部门对你的处罚有点太轻了,希望你能从中吸取教训,能得到良好的教育,希望你能提高一下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这样不仅对你自身的安全有保障,同样也不会危害到他人的生命安全。欢迎大家讨论,我是汽车与安全,生命安全守望者。
4. 受害者们能得到赔偿吗?
大连撞人案的司机会不会被判处死刑?我想,从目前可知的情况来看,会而且必须判处死刑。但是,就算判处死刑,也无法惩治他的罪恶。
投资失败,就因此迁怒社会,并且开车闯红灯,冲撞斑马线上的无辜行人,造成5死5伤的严重后果。这件事的发生,让人知道,原来人性之恶可以如此令人心惊胆寒。
接下来我们说两个问题:一是为什么司机必须被判处死刑?二是司机被判死刑后,受害者们能否得到赔偿?
如此严重的罪行,不判死刑不足以惩恶,不足以平愤目前,司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经被批准逮捕。从媒体披露的内容来看,将来审判的时候,等待司机的,只能是死刑。
首先,司机的犯罪动机是极其卑劣的。司机之所以犯案,就是因为投资失败,对生活失去信心,进而产生报复社会的心理,如此动机何其卑劣。
俗话说,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每天都有数不清的人投资失败或者因为其他事情不如意,如果每个人都因此报复社会而没有受到严惩,多少无辜者要为一时失志之人买单。
其次,司机的犯罪手段是极其残忍的。司机在等红绿灯的时候,突然加速,车辆时速瞬时提至180,闯过红灯,直接冲撞斑马线上的行人,撞人之后根本没有停下来,后又撞上其他车辆,而后弃车逃跑。这样的犯罪手段让人不寒而栗,极其残忍。
此外,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极大。经过检验鉴定,司机在犯罪的时候,既不是酒驾也不是毒驾,也没有精神疾病嫌疑,说明作案的时候司机精神状态很好,头脑清楚、思路清晰,选择作案地点、目标明确。
司机是有意选在这样一个人多的地点来实施犯罪,他也知道这样做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所以说,司机的主观恶性极大。
而且,造成的后果(5死5伤)极其严重,社会影响也极其恶劣。
从这几方面来讲,对司机刘某只能适用死刑,否则无法体现刑法的威严,也起不到惩治犯罪和预防犯罪的作用。
受害者们能否得到赔偿?司机刘某的行为在构成犯罪的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生命健康权,因此,被害人本人或者亲属,可以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或者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司机承担赔偿责任。
1、根据法律“责任自负”的原则,受害者或者受害者家属可以要求司机刘某承担赔偿责任;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司机刘某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从现实角度看,既然刘某因投资失败而报复社会,其大概率已经没有赔偿能力,因此,通过以上两种方式获得赔偿的可能性较小。但这并不意味着,受害者家属得不到分文赔偿。其获得赔偿的途径主要有二:
1、与司机刘某的家属达成和解,这样,既可能为刘某争取从宽处罚,也可以获得赔偿;
2、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刘某的车辆购买了保险,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5. 大连特大交通事故细节进一步披露?
“大连特大交通事故”,严格来说,这并不是一起真正意义上的交通事故,
而是一起以报复社会泄私愤,制造重特大恶性案件,引起社会混乱和恐慌为目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为恶劣,对社会危险性极大,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不特定人群多人死伤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特大刑事案件,
本案犯罪嫌疑人,因投资失败,心里不平衡,逐产生报复社会泄愤,制造重大血腥案件引起社会恐慌的犯罪意图,并以驾驶机动车在社会公共道路上故意加速冲撞不特定人群为作案手段,实施了了犯罪行为,造成多人伤亡的严重后果,据此,本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论处,
本案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极为血腥残忍,犯罪情节极为恶劣,对社会危险性极大,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极大,
据此,应当在刑法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最上限刑罚量刑幅度之上进行量刑判决,依法处以死刑。
6. 我想知道赵本山出车祸的事情?
“赵本山在大连出车祸”一事这几天被一些媒体炒得不亦乐乎。日前本山通过朋友对此事进行辟谣。 赵本山说,那天他乘坐的“奔驰600"在大连是出现了一点意外,但由于是在市内街道,车速很慢,所以只是撞碎了车灯,车体漆皮掉了一些,而绝对不像某些媒体说的那样“保险杠、车灯均被撞坏”、“挡风玻璃撞碎”、“车门严重损坏”,等等。本山的代言人表示:“宣传本山、关心本山是好事,本山对媒体多年来对他的支持很感谢。但是,本山希望新闻报道要实事求是,有一个适当的度,不要动不动就写得‘血赤呼啦’的。”他说开车难免有个磕磕碰碰的,此次本山的车只是一点小意外。他就什么叫车祸的问题曾专门请教过交通部门,答案是:机动车行车时发生的伤亡事故称之为车祸。如果车灯坏了就是“车祸”,那么全国每天的“车祸”数量一定得是一个天文数字。 这位代言人说,由于本山的手机让张艺谋“管没电了”,作为本山的密友几天来他的手机几乎被本山全国各地的好朋友打爆,都是像本山出了天大的祸事似地询问伤情,弄得他哭笑不得:“我只好千篇一律地重复两句话:一、本山一根毛儿也没伤着;二、《幸福时光》没受任何影响。” 记者几次打电话到本山的家,想听听本山妻子对此事的反应,谁知接电话的保姆不是说“她出去了”,就是说“她身体有些不舒服”。看来本山大哥和家属都让媒体给吓“毛愣”了。
7. 如何看待大连理工大学一研究生校内车祸身亡?
因为官方所谓的道路积雪结冰,博士生导师撞死了研究生学生,就在一刹那,两个家庭毁了,一个失去自己的孩子,一个失去大好前程。
曾经的大连工业大学校长邹某,现在是大连理工大学电子工程学院的教授,博导,却犯了这样一个错误,校方在通报中,强调雨雪天气,有学生反映是超速驾驶,导致严重车祸发生。
受害者王某,大连理工材料系研二学生,一个品学兼优的女孩,考研时成绩第一,选择本校连读。
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她也是同学们的“小太阳,”谁遇到心事,都会和她诉说。
新年的夜里,虽然寒冷,同学们自发为她送行,地上摆满了鲜花,蜡烛围绕成心形的图案。
遭遇车祸前的2小时,天降大雪,她发布了人生中的最后一条微博:是校园中的雪景,配文是:一下雪就开心。
却不曾想到,因为这场雪,把她带到了另一个世界,和父母,朋友,同学永远说再见了。
这起案件,也反映出校园交通安全问题,12月30日天降大雪,气温-13度,路况极差,不知道在校园究竟开了多快?才导致惨烈的交通事故。女孩的父母情绪相对克制,但要求严惩肇事者。
个人觉得这个肇事案有点蹊跷,按道理下过雪又是拐弯,速度一般都不会太快。何况是在校园内,又是14点,视线能见度应该也没有问题。即便撞上,如果速度慢,又是大白天,一般也至于致命吧。
再说我走路一般下雪天都离车远点,因为也在雪天开过车,有时候确实车子确实是不受控制的,还是离远点比较好。
可是这名女学生居然被撞身亡了,有点不可思议,如果是谋杀,那这位教授胆子以及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什么原因能迫使他做出这么冲动的决定呢?
如果就是单纯的意外肇事,那就太巧合了。这个世界太疯狂,颠覆三观的事儿层出不穷。拭目以待吧,看警察最后能给个什么调查结果。2020真是不平凡的一年啊。